在 BC 骑摩托、骑车要不要戴头盔:锡克教骑手为什么可以不戴
在维多利亚、温哥华的街上,您可能见过戴着头巾、没戴头盔的摩托车骑手。这不一定是违法。BC 的法律要求骑摩托的人戴头盔,但另外有一条专门的例外:符合条件的锡克教信徒可以不戴。
这一篇先讲清楚 BC 法律原文怎么写、谁符合、谁不符合;再讲头巾在锡克教里是什么意思,法律为什么允许这样的例外,法院和人权审裁处怎么判过;然后把您自己最用得上的规矩一起讲了:在 BC 骑摩托、越野车、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,各要不要戴头盔,头盔要符合什么标准,不戴罚多少、扣不扣分,保险受不受影响;最后讲到外省、去美国,规矩不一样,出门前要先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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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先说结论:在 BC,谁可以不戴头盔骑摩托
一般规矩:骑摩托和坐摩托后座,都要戴头盔。 BC《机动车法》(Motor Vehicle Act)第 194 条第 3 款原文是:
大白话:在公路上骑摩托,或者坐在摩托后座,都必须戴合格的摩托车安全头盔。
这里的「公路」(highway)不只是高速公路。《机动车法》第 1 条写明,公众用来走车的马路、街道、小巷都算,连公众可以进去停车的私人停车场也算。
同一条还有两款要知道:
- 第 194 条第 4 款:开摩托的人,不许让不满 16 岁的乘客不戴头盔坐在车上。
- 第 194 条第 5 款:不满 16 岁的人自己没戴,不算他犯法。也就是说,带孩子坐摩托,责任在开车的大人。
例外:符合三个条件的锡克教信徒。 BC 有一份专门的《摩托车安全头盔豁免条例》(Motorcycle Safety Helmet Exemption Regulation,编号 B.C. Reg. 237/99)。「豁免」就是法律写明某些人可以不守某一条规定。这份条例只有一条,原文是:
翻成大白话,下面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:
- 本人信奉并且践行锡克教(practises the Sikh religion);
- 头发不剪(unshorn hair);
- 平时习惯戴头巾,头巾是用 5 平方米或以上的布缠成的(habitually wears a turban composed of 5 or more square metres of cloth)。
满足这三条的人,可以不守《机动车法》第 194 条第 3 款,也就是骑摩托可以不戴头盔。
这条豁免的几个细节:
- 骑车的人和后座乘客都管。 条文写的是「a person」(一个人),豁免的又正是第 194 条第 3 款,而这一款同时管骑车的人和乘客。ICBC 的头盔页面先写「骑车的人和乘客都要戴合格头盔」,接着写:「An exception is made for people of the Sikh religion with unshorn hair who wear full turbans.」(锡克教信徒、头发不剪、戴完整头巾的人有例外。)这句没有再分骑车人和乘客。
- 条文没写年龄,也没写要什么驾照。 这一点和阿尔伯塔、安大略不一样(第九节细讲)。
- 条文没写要随身带证明文件。 新斯科舍对骑自行车这一类的宗教豁免,要带车管局长发的证书(新斯科舍摩托车没有这种豁免);萨斯喀彻温的活动豁免要不要带文件,本篇没核到。BC 这份条例里没有带证明的要求。警察在路边怎么判断一个人符不符合,条文和 ICBC 页面都没写,本篇没核到。
- 「5 平方米」是条文原话。 条文只写「composed of 5 or more square metres of cloth」(用 5 平方米或以上的布缠成),没有再解释怎么量,本篇也不替它解释。
- 限速摩托车也一样。 ICBC 页面写明,头盔规定也适用于限速摩托车(limited-speed motorcycle)。
- 这份条例 1999 年就有了。 BC Laws 上写的是 1999 年 7 月 19 日存档(deposited),最近一次修改是 2017 年 3 月 1 日的 B.C. Reg. 62/2017。
举个例子。 您在 Douglas Street 上看到一位戴头巾的摩托车骑手没戴头盔。他如果符合上面三条,就是合法的。可是旁人从外表看不出他是不是锡克教信徒、头发剪没剪、头巾用了多少布,所以也没法替警察下结论。
越野车也有同样的例外。 在省政府的公有土地(Crown land)或条例指定的私人土地(prescribed private land)上骑全地形车(ATV)、越野摩托、雪地摩托,归另一部法律《越野车法》(Off-Road Vehicle Act)管,也要戴头盔(《越野车法》第 18 条,《越野车条例》B.C. Reg. 193/2015 第 21 条)。《越野车条例》第 21 条第 3 款写了同样的三个条件:践行锡克教、头发不剪、习惯戴 5 平方米或以上布缠成的头巾,符合的人这一条不适用。
二、头巾和留发在锡克教里是什么意思
锡克教是什么。 锡克教在旁遮普语里叫 Sikhi。按美国锡克教团体「锡克联盟」(Sikh Coalition)的介绍,它是 500 多年前在南亚旁遮普(Punjab)地区创立的,全世界有 2,500 多万信徒,是世界第五大宗教。
头发和头巾。 锡克联盟写道,锡克教有五样信仰标志:不剪的头发(kesh)、小梳子(kanga)、钢手镯(kara)、像小刀的宗教物品(kirpan)、短裤(kachera,锡克联盟原文写作 soldier-shorts)。正式受过入教仪式、承诺守教规的人,会守这五样。最显眼的是头巾(英文 turban),男女都可以戴。对锡克教信徒来说,戴头巾是在公开表明自己守这个宗教的价值观,比如服务他人、同情心和诚实。
为什么戴了头巾就戴不了头盔。 萨斯喀彻温省政府 2024 年的新闻稿是这样解释的:很多践行锡克教的人把头发在头顶盘成一个髻,再用头巾包住,作为守教的标志,这样就没法戴头盔。阿尔伯塔省政府的页面写的是:头巾是锡克教身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豁免让他们不用摘下头巾也能骑车。
所以矛盾在这里:戴头盔就要先摘头巾。
几点要分清:
- 豁免看的是条文写的条件(践行锡克教、头发不剪、习惯戴头巾),不是只看「是不是锡克教徒」这一个身份。
- 宗教是一回事,国籍、族裔是另一回事。一个人的长相、口音、国籍,都看不出他信什么教,更看不出他符不符合豁免条件。
- 说到眼前看见的人,可以说「戴头巾的骑手」;知道对方的信仰,可以说「锡克教骑手」。中文网上有些叫法(比如「三哥」)带调侃甚至贬义,还把国籍、族裔和宗教混在了一起,跟邻居、同事聊天时最好别用。
三、法律为什么允许这样的例外:宗教自由和人权法
很多人第一个问题是:我觉得头盔闷热,我能不能也不戴?法律上的回答是不能。原因要从两部法律说起。
第一部:《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》。 宪章(Charter)是加拿大宪法的一部分。宪章第 32 条写明,它管的是联邦和各省的议会和政府,也就是管政府定的法律、政府做的事。和头盔有关的是这三条:
- 第 2 条 (a) 项:人人享有「良心和宗教自由」(freedom of conscience and religion)。
- 第 15 条第 1 款: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,不因种族、民族、肤色、宗教、性别、年龄、残障等受到歧视。宗教是明文列出的一项。
- 第 1 条:这些权利和自由可以受到限制,但限制要由法律规定,而且要「合理」,要能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里「拿得出理由证明」(demonstrably justified)。
大白话:政府定的法律如果妨碍了宗教自由,政府要拿得出站得住的理由,不然法院可以说这条法律违宪。但反过来,有了理由,政府就可以限制。
第二部:BC《人权法》。 BC《人权法》(Human Rights Code)第 8 条规定,通常向公众提供的住宿、服务和设施(accommodation, service or facility customarily available to the public,这里的 accommodation 是「住宿」的意思),不能因为宗教、种族、性别、年龄、残障等理由拒绝或歧视某个人,除非有「真诚、合理的理由」(bona fide and reasonable justification)。第四节的 Dhillon 案,就是针对 BC 省交通部提出的人权投诉。
人权法里两个常用的词:
- 合理便利(英文常说 duty to accommodate,和第 8 条里表示住宿的 accommodation 不是一个意思):规则对某些人造成了特别的障碍,提供服务的一方要想办法调整,把这个障碍去掉。头盔豁免就是一种调整。
- 过度困难(undue hardship):调整的代价太大,大到不合理,就可以不调整。安全风险有多大、由谁承担,都会算进去。
为什么「觉得头盔闷热」不算。 BC《人权法》第 8 条列出来受保护的理由,有宗教、种族、残障等,没有「个人喜好」这一类。人权法看的是:同一条规则,对某些受保护的群体有没有造成特别的负担。对多数人来说,戴头盔不涉及宗教实践;对守教的锡克教信徒来说,戴头盔就要先摘下头巾。两种情况不一样,人权法处理的是后一种。
四、两个常被提到的案子:BC 的 Dhillon 案和安省的 Badesha 案
这两个案子的判决全文在 CanLII(加拿大法律信息研究所的免费判决库),本篇核查时 CanLII 拒绝访问,没能读到判决原文。下面用的是安大略人权委员会(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)2012 年 5 月发表的《信仰判例综述》(Creed case law review)里的原话整理的。这份综述自己也说,BC 和安省在头盔这件事上「结果不一致」(with inconsistent results)。
BC:Dhillon 案(1999 年,BC 人权审裁处)。 「人权审裁处」是专门审人权投诉的机构,作用像法院。案子全名是 Dhillon v. British Columbia (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Highways),判例汇编出处是 (1999), 35 C.H.R.R. D/293。按人权委员会综述的说法:
- 审裁处认定,摩托车头盔规定对锡克教信徒造成了不利影响;
- 审裁处承认,不戴头盔的骑手受伤的风险更高,但这个风险是骑手自己承担,不是其他公众承担;
- 所以给锡克教男性豁免,对省政府来说不构成「过度困难」;治疗头部受伤多花的医疗费,也不构成过度困难;
- 审裁处认定这项要求是歧视,命令交通部停止,以后也不能再有类似的歧视。
安省:Badesha 案(初审和 2011 年上诉)。 一位锡克教男子在安省因为骑摩托没戴头盔被控。他说安省《公路交通法》(Highway Traffic Act)第 104 条的头盔规定,侵犯了他在宪章第 2 条 (a) 项下的宗教自由和第 15 条下的平等权。按人权委员会综述的说法:
- 初审:法官承认他的权利受到侵犯,但认为这是有理由的限制,因为不戴头盔有严重受伤和死亡的风险。
- 上诉(R. v. Badesha, 2011 ONCJ 284,安大略法院):法官换了一个理由,认为这件事对他宗教的妨碍是「轻微、不实质」(trivial and insubstantial)的,所以根本没有侵犯宗教自由。法官说,受限的只是他用自己选的方式骑摩托,不是他做礼拜、守教的权利,又说开车是一种许可(privilege),不是一种权利。法官还说,就算他前面判错了,按宪章第 1 条,强制戴头盔的规定也站得住。
- 两次他都输了。安省人权委员会在这个案子里介入过,主张锡克教信徒应当豁免(人权委员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的信里说是「10 年前」)。
两案用的法律不一样。 人权委员会综述的脚注里提到,Badesha 案的上诉法官认为,人权法里那套「合理便利、过度困难」的分析,不适用于宪章第 1 条的分析。本篇的理解是:Dhillon 案是向人权审裁处投诉,按人权法审;Badesha 案是被控以后在法院里按宪章辩。综述本身没有解释两案结果为什么不同。
后来安省自己改了规定。 法院说政府不是「必须」豁免,但没说政府「不能」豁免。2018 年,安省政府用 O. Reg. 446/18 在《安全头盔条例》(Reg. 610)里加了锡克教豁免,2018 年 10 月 18 日起生效(细节见第九节)。人权委员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写信给交通厅长,对这项改动表示赞许。
五、在 BC 骑各种车,头盔怎么规定
锡克教豁免只是一小块。下面这张表把 BC 常见的几种车放在一起,您骑哪一种,看哪一行:
| 骑什么 | 要不要戴头盔 | 法律依据 | 宗教豁免 |
|---|---|---|---|
| 摩托车、限速摩托车(公路上) | 要,骑车的人和乘客都要戴摩托车头盔 | 《机动车法》第 194 条第 3 款 | 有,只限符合三个条件的锡克教信徒(B.C. Reg. 237/99) |
| 全地形车、越野摩托、雪地摩托(公有土地或指定私人土地上) | 要 | 《越野车法》第 18 条,《越野车条例》第 21 条 | 有,同样的三个条件(《越野车条例》第 21 条第 3 款) |
| 自行车(公路上) | 要,骑车的人和乘客都要戴自行车头盔 | 《机动车法》第 184 条 | 有,范围更宽:戴头盔会妨碍「必要宗教实践」的人(B.C. Reg. 261/96) |
| 电动自行车(e-bike) | 要,戴自行车头盔 | 《机动车法》第 1 条把电动自行车算作「自行车」,所以第 184 条也管它 | 条文上同自行车 |
| 电动滑板车(试点允许的公路上) | 要,戴自行车头盔 | 《电动滑板车试点条例》B.C. Reg. 247/2023 第 19 条 | 有,第 19 条写明按《机动车法》第 184 条第 6 款 (b) 项定的豁免规例办 |
| 不带电的滑板车、滑板、旱冰鞋 | 省法里的头盔条文管不到 | 《机动车法》第 1 条把这类人算作「行人」 | —— |
自行车。 《机动车法》第 184 条第 1 款: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或坐在自行车上,没有好好戴合格的自行车头盔,就是违法。第 2 款:父母或监护人不能让不满 16 岁的孩子不戴头盔骑车或坐车。省政府的骑车规则页写的是:「Cyclists of all ages must wear a bicycle safety helmet whenever riding on a public road.」(不论几岁,在公路上骑车都要戴自行车头盔。)
自行车的豁免。 《自行车安全头盔豁免条例》(Bicycle Safety Helmet Exemption Regulation,B.C. Reg. 261/96)第 3 条列了四种人可以不戴:
- 戴头盔会妨碍其必要宗教实践的人(a person for whom the wearing of a helmet would interfere with an essential religious practice)。这一条没写只限锡克教;
- 人力三轮出租车(pedicab)和四轮脚踏车(quadricycle)的骑车人和乘客,条例对这两种车有尺寸等定义;
- 带着车管局长(superintendent)根据医生建议发的证书、证明因为医疗原因在证书写的期间不能戴头盔的人,警察要求时要出示;
- 不满 12 岁、骑不靠链条带动的儿童三轮或四轮玩具车的孩子。
电动自行车。 BC 现行的《电动自行车条例》(Motor Assisted Cycle (E-Bike) Regulation,B.C. Reg. 64/2024)2024 年 4 月 5 日起生效,里面写了年龄:轻型电动自行车(light e-bike)要满 14 岁,标准电动自行车(standard e-bike)要满 16 岁;不满 16 岁的人骑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人。这份条例本身没有头盔条款。头盔靠的是《机动车法》:第 1 条「cycle」(自行车)的定义里包括电动自行车(motor assisted cycle),所以第 184 条的头盔规定和上面的自行车豁免条例,条文上也管电动自行车。省政府的电动自行车页写的是:「Wearing a bicycle safety helmet is required when operating an e-bike.」(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戴自行车头盔。)这一页没有单独提豁免。
电动滑板车。 BC 的电动滑板车(electric kick scooter)现在还是试点,要按《电动滑板车试点条例》(B.C. Reg. 247/2023)骑。试点 2024 年 4 月 5 日开始,条例写明 2028 年 4 月 5 日废止。条例第 4 条写明这是全省性的试点,但能骑的地方有限制(第 5 条和第三部分):
- 在市镇里,只有参加试点的市镇才能骑;
- 在市镇以外(比如区域局下面的选区,electoral area),只能在带自行车道的公路上骑,而且一直要骑在自行车道里,不能上人行道、人行横道。
要点:
- 满 16 岁才能骑,不用驾照、不用保险;
- 第 19 条:骑的时候要好好戴自行车头盔,「除非按《机动车法》第 184 条第 6 款 (b) 项定的规例获得豁免」。BC 按这一款定的,就是上面那份《自行车安全头盔豁免条例》。按条文理解,里面宗教、医疗这两类对电动滑板车也说得通(另外两类讲的是人力三轮车和儿童车,用不上);省政府电动滑板车页没有单独说明豁免;
- 不能载人,不能拖人或拖东西。
维多利亚一带参加试点的有:维多利亚市(City of Victoria)、Saanich、Oak Bay、Esquimalt、View Royal、Central Saanich、Sidney、Colwood、Langford(省政府页面 2026 年 9 月 15 日更新的名单)。您住的市镇不在名单上,就不能在那里的公路上骑电动滑板车。
不带电的滑板车、滑板。 《机动车法》第 1 条「cycle」的定义明确排除了滑板车(kick scooter)、滑板(skateboard)、旱冰鞋等,又把在这些东西上的人算作「行人」(pedestrian)。所以第 184 条的自行车头盔规定管不到它们。市里有没有另外的规定,本篇没核到;为孩子安全,戴头盔总归是好事。
六、头盔要符合什么标准,怎么挑
摩托车头盔。 BC《摩托车安全头盔认定条例》(Designation of Motorcycle Safety Helmets Regulation,B.C. Reg. 97/2012)第 1 条写明,符合下面任何一项的头盔,就是合格的摩托车头盔:
- Snell(斯奈尔纪念基金会)2005、2010、2015 或 2020 年的摩托车头盔标准认证;
- 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第 218 号(FMVSS 218,俗称 DOT 标准);
-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 22 号规例(ECE 22)认证。
条例还写明,这些标准以后修订了,修订版也算。ICBC 页面写明,头盔上要有相应标准的标签;只为好看、不合标准的头盔(比如很薄的那种「装饰帽」novelty beanies)可能被罚款并没收。注意:ICBC 头盔页上列的 Snell 只写到 2005 和 2010 年,条例里已经加了 2015 和 2020 年,以条例为准。
ICBC 给的挑头盔建议:
- 认准 DOT、Snell 或 ECE 标志,有标签;
- 全盔(full-face)在撞车时保护最好,也是唯一护得住脸的一种;
- 选亮色(白色更显眼),侧面和后面贴反光条;
- 要合头:在店里戴 10 到 15 分钟,看会不会有压痛的地方;
- 下巴带要容易扣、容易解、扣得牢;
- 别买二手头盔,它可能撞过,伤看不出来;
- 头盔摔过、撞过或有磨损,就该换。
自行车头盔。 BC《自行车安全头盔标准条例》(Bicycle Safety Helmet Standards Regulation,B.C. Reg. 234/96)第 1 条列了认可的标准,包括加拿大标准协会 CSA D113.2-M89、Snell B-95 / B-90 / B-90S / N-94、美国 ASTM F1447-94、ANSI Z90.4-1984,以后的修订版也算。不管符合哪一项,头盔还必须:外表光滑;能吸收撞击;牢牢连着扣在下巴下面的带子;没有用坏、弄坏。《自行车安全头盔豁免条例》第 2 条另外要求,头盔上要有标签,表明符合上面某一项标准。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用的也是自行车头盔。
七、不戴头盔罚多少、扣不扣分
罚多少。 BC 的罚单金额写在《违规罚单管理和罚款条例》(Violation Ticket Administration and Fines Regulation,B.C. Reg. 89/97)附表 3 里。罚单上的金额由两部分组成:罚款,加上「受害者附加费」(victim surcharge levy,按法律跟着罚款一起交的一笔钱)。摩托车这几项,收到罚单 30 天内付,金额更低:
| 违规 | 条文 | 30 天以后付 | 30 天内付 |
|---|---|---|---|
| 骑摩托不戴合格头盔 | 《机动车法》第 194 条第 3 款 | 138 元(罚款 120 + 附加费 18) | 113 元(罚款 95 + 附加费 18) |
| 让不满 16 岁的乘客不戴头盔坐摩托 | 第 194 条第 4 款 (b) 项 | 138 元 | 113 元 |
| 让不满 16 岁的乘客坐得不合规定 | 第 194 条第 4 款 (a) 项 | 109 元 | 84 元 |
| 骑自行车(含电动自行车)不戴头盔 | 第 184 条第 1 款 | 29 元(罚款 25 + 附加费 4) | 29 元 |
| 让不满 16 岁的孩子不戴头盔骑自行车 | 第 184 条第 2 款 | 29 元 | 29 元 |
| 骑电动滑板车不戴头盔 | 《电动滑板车试点条例》第 19 条 | 29 元 | 29 元 |
「30 天」从罚单当面交给您那天,或者寄出那天算起(条例第 5 条)。
越野车另算。 在公有土地或指定私人土地上骑越野车不戴合格头盔(《越野车法》第 18 条第 1 款),或者让不满 16 岁的乘客不戴(第 2 款),罚单都是 138 元(罚款 120 + 附加费 18)。这两项写在同一条例的附表 2,附表 2 只有一个金额,没有 30 天内减额。
省政府电动自行车页和电动滑板车页写的「罚款 109 元、车可能被扣、最高 2,000 元」,是笼统地说违反这些规矩的后果,不是专指头盔这一项。
头盔还可能被没收。 《机动车法》第 194 条第 8 款:警察不用搜查令,就可以要求骑摩托的人把头盔拿出来检查;有合理理由认为不合格,可以没收。第 9 款:妨碍警察检查,本身就是违法。
扣不扣分。 BC 驾照扣分写在《机动车法规例》(Motor Vehicle Act Regulations)第 28 分部的扣分表里。表里有「骑摩托不坐在座位上」(第 194 条第 1 款)、「让不满 16 岁的乘客坐得不合规定」(第 194 条第 4 款 (a) 项,扣 2 分)等,没有「骑摩托不戴头盔」(第 194 条第 3 款)、「让不满 16 岁的乘客不戴头盔」(第 194 条第 4 款 (b) 项),也没有自行车头盔那两条。按这张表,不戴头盔这几项不扣分。
相关:罚单怎么读、怎么申诉、扣分以后会怎样,见第十九篇《交通违规:罚单、申诉与扣分》。
八、豁免管什么、不管什么,保险受不受影响
豁免只管这几件事:
- 在 BC 公路上骑摩托或坐摩托后座,可以不守《机动车法》第 194 条第 3 款(要符合第一节的三个条件);
- 在 BC 公有土地或指定私人土地上骑越野车,可以不守《越野车条例》第 21 条的头盔规定(同样三个条件);
- 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,另有自己的宗教豁免条款(第五节)。
豁免不管这些事:
- 别的规矩照样要守。 驾照、车牌、保险,乘客要坐在驾驶人后面的座位上、双脚踩在脚踏或踏板上,或者坐在边车里(第 194 条第 2 款),这些一样都不能少。
- 出了 BC 不算数。 到了外省、去了美国,按当地法律(第九、十节)。
- 不是免罚所有头盔问题。 不符合三个条件的人,照样要戴合格头盔。
保险受不受影响:本篇没核到明文。 我们读了 BC《保险(车辆)法》(Insurance (Vehicle) Act)全文、《保险(车辆)规例》(Insurance (Vehicle) Regulation)全文,以及管无过错理赔的《加强版意外伤害福利规例》(Enhanced Accident Benefits Regulation,B.C. Reg. 59/2021)全文,里面都没有出现「helmet」(头盔)这个词。ICBC 的头盔页面也没有说,按豁免不戴头盔会不会影响理赔。所以本篇不替 ICBC 下结论。如果您按豁免骑车,想知道出了事理赔会不会受影响,请直接打 ICBC 问清楚。ICBC 联系页上的理赔电话是:温哥华 604-520-8222,免费长途 1-800-910-4222。可以这样问:
(我是 BC 头盔法豁免的锡克教骑手,如果出事时没戴头盔,会不会影响我的 ICBC 理赔或福利?)
ICBC 写明的一件事:护具也能赔。 ICBC 摩托车护具页写明,摩托车买了 ICBC 碰撞险(Collision)的,撞车后要修要换的护具,最多可以赔 1,500 元。
安全数据,供您自己衡量。 法律给了符合条件的人一个选择,风险这件事,研究是这样说的:
- 国际循证医学组织 Cochrane 2008 年 1 月 23 日发表的系统综述,汇总了 61 项观察性研究,比较的是出了车祸的摩托车骑手里戴和不戴头盔的人:从质量较高的 4 项研究估算,戴头盔把死亡风险降低约 42%;从质量较高的 6 项研究估算,把头部受伤风险降低约 69%。
- 这份综述比较的是「戴头盔」和「不戴头盔」,没有研究头巾,所以不能拿它推算头巾有多少保护作用。
- ICBC 页面写的是:每 5 起摩托车事故,就有 1 起造成骑手头部或颈部受伤。
相关:BC 车祸怎么走无过错理赔,见第三十八篇《ICBC 无过错车祸理赔》;车险、各种保险怎么选,见第一篇《保险指引》。
九、出了 BC 就不一样:外省的规定
头盔是各省自己管的。您在 BC 符合豁免,到了别的省,要按那个省的法律。下面是本篇核到原文的几个省:
| 省 | 有没有常设的锡克教摩托车豁免 | 条件(按核到的原文) |
|---|---|---|
| BC | 有 | 践行锡克教、头发不剪、习惯戴 5 平方米以上布缠成的头巾;骑车人和乘客都管;没写年龄(B.C. Reg. 237/99) |
| 阿尔伯塔 | 有 | 省政府页面写:骑车人和乘客要「over 18」(18 岁以上)、真正信奉锡克教(bona fide members of the Sikh religion)、戴头巾。越野车(off-highway vehicle)另有一条豁免:页面写的是,真正信奉锡克教、戴头巾的骑车人和乘客可以不戴,这一条没写年龄。法规条号本篇没核到 |
| 萨斯喀彻温 | 没有常设的,只有按活动临时批 | 见下面说明 |
| 曼尼托巴 | 有 | 《摩托车头盔条例》M.R. 167/2000 第 2 条 (b) 项:「a bona fide member of the Sikh religion」(真正信奉锡克教的人)。这一项没写头巾、头发、年龄 |
| 安大略 | 有 | 《安全头盔条例》R.R.O. 1990, Reg. 610 第 6 条,见下面说明 |
| 魁北克 | 条文本身没有 | 《公路安全法》第 484 条:骑摩托、轻便摩托或坐边车的人都要戴合格头盔 |
| 新不伦瑞克 | 条文本身没有 | 《机动车法》第 229 条第 1 款:骑摩托和坐后座都要戴合格头盔 |
| 新斯科舍 | 摩托车没有 | 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的新规里,宗教豁免只管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这类,不管摩托车,见下面说明 |
| 纽芬兰与拉布拉多 | 条文本身没有 | 《公路交通法》第 154 条:骑摩托和坐后座都要戴合格头盔 |
魁北克、新不伦瑞克、纽芬兰这三个省,我们读的是头盔那一条的原文,条文里没写宗教例外;有没有别的规例另开例外,本篇没核到。新不伦瑞克法规网站上这一版写的是「现行至 2024 年 1 月 1 日」,之后有没有改,本篇也没核到。爱德华王子岛、育空、西北地区、努纳武特,本篇没核到原文,去之前请自己查当地政府网站。
安大略:条件最细。 Reg. 610 第 6 条(2018 年 O. Reg. 446/18 加进去的)分两款:
- 开摩托或开「机动脚踏车」(motor assisted bicycle)的人,要同时满足:持有效的 M1、M2 或 M 类驾照;年满 18 岁;践行锡克教;头发不剪;平时习惯戴头巾,而且骑车的当时也戴着头巾。
- 坐在后座的乘客,要同时满足:年满 18 岁;践行锡克教;头发不剪;平时习惯戴头巾,而且坐车的当时也戴着头巾。
萨斯喀彻温:一次活动批一次。 萨省政府 2024 年 5 月 8 日的新闻稿写明:
- 萨省法律要求所有骑摩托的人在公路上戴头盔;
- 2023 年修改了《车辆设备条例》(Vehicle Equipment Regulations),让主管 SGI(萨省政府保险公司)的部长可以为特别活动临时批准锡克教骑手不戴头盔;
- 2024 年批了两次:5 月 11 日里贾纳(Regina)、5 月 19 日萨斯卡通(Saskatoon)的 Nagar Kirtan 游行,参加活动和往返途中可以不戴;
- 这种豁免只管那一次活动,不是给所有锡克教信徒的长期许可;
- 不管乘客,也不管学车的人和还在所属省分级驾照阶段的人。
条例原文是 PDF,本篇没读到,批文怎么带、有什么附加条件,本篇没核到。2025、2026 年有没有再批,本篇没查到官方新闻稿。
新斯科舍:新规刚生效。 新斯科舍的《交通安全法》(Traffic Safety Act)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生效,取代旧的《机动车法》。配套的《道路使用条例》(Using the Road Regulations,N.S. Reg. 230/2026)第 117 条第 2 款写明:车管局长(Registrar)认为戴头盔会妨碍某人的宗教实践的,可以豁免他在骑自行车、个人代步工具(personal transporter)、电动滑板车、休闲器具(recreational apparatus)等时戴头盔,并发证书;警察要求时要出示(第 117 条第 4、5 款)。这份清单里没有摩托车,也没有三轮机动车。所以不能拿骑自行车的宗教豁免去骑摩托。
举个例子。 一位 17 岁的锡克教少年,符合 BC 的三个条件,坐他叔叔的摩托后座从 BC 进入阿尔伯塔。在 BC,条文没写年龄,他可以不戴;进了阿尔伯塔,省政府页面写的是 18 岁以上的乘客才豁免,他就要戴。再比如,从安大略开进魁北克,哪怕只是过桥吃顿饭,也要按魁北克的规矩戴头盔。
相关:外省驾照、BC 驾照的摩托车类别怎么考,见第六篇《驾照全解》。
十、开车去美国:以华盛顿州为例
从维多利亚去美国,最近的就是华盛顿州。华盛顿州法律 RCW 46.37.530 第 1 款 (c) 项写明:在州公路、县道、城市街道上开摩托、轻便摩托(moped),或者坐在上面,都要戴摩托车头盔,下巴带要扣牢。几点要注意:
- 这一条没有写宗教豁免。 唯一的例外是古董的 motor-driven cycle(华盛顿州法律里和摩托车、moped 并列的一类车),或者同时装有方向盘、合规安全带、部分或完全封闭座舱的车。
- 华盛顿州只认美国 DOT 认证。 第 3 款写明,「摩托车头盔」要有按美国联邦标准 49 C.F.R. 571.218(也就是 FMVSS 218 / DOT)贴的制造商认证。在 BC,只有 ECE 或 Snell 认证的头盔也合法;到了华盛顿州,只有 DOT 认证才算数。南下之前看一眼头盔上有没有 DOT 标签。
- 电动自行车(electric-assisted bicycle)和电动滑板车(motorized foot scooter):条文写的是要守「所有关于自行车头盔的法律和规定」。具体有哪些、是州里定的还是各市县定的,本篇没核,去之前请查当地。
- 不满 5 岁的孩子不能坐摩托(第 1 款 (d) 项)。
美国其他州的规矩各不一样,本篇没核,去之前请查那个州政府的网站。
相关:有了加拿大身份去美国,过关要准备什么,见第十四篇《有了加拿大身份去美国》。
十一、几个常见问题
问:我不是锡克教徒,戴别的宗教头饰,骑摩托能不能豁免?
答:在 BC 不能。摩托车的豁免条例只写了锡克教、头发不剪、戴头巾这三个条件。骑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的豁免范围宽一些,写的是「戴头盔会妨碍其必要宗教实践的人」,没限定是哪个宗教。
问:孩子能不能按豁免不戴头盔坐摩托后座?
答:BC 的条例没写年龄。孩子本人同时符合三个条件,就不算违反第 194 条第 3 款。孩子符不符合,开车的大人要自己把握,因为让不满 16 岁的乘客违规坐车,罚的是开车的人(第 194 条第 4、5 款)。拿不准的,就让孩子戴上。另外,ICBC 页面写明,脚够不着脚踏的乘客,包括孩子,都不能坐摩托。到了阿尔伯塔、安大略,不满 18 岁的乘客不能豁免。
问:按豁免不戴头盔,要不要随身带什么证明?
答:BC 的条例里没写要带证明。新斯科舍(自行车类的宗教豁免)要带车管局长发的证书;萨斯喀彻温是一次活动批一次,要不要带文件,本篇没核到。
问:我觉得头盔闷热、压头发,能不能申请豁免?
答:不能。BC 摩托车的豁免只有锡克教这一种;自行车类的豁免看的是宗教实践或医疗原因(医疗原因要有车管局长发的证书)。
问:我看见有人不戴头盔骑摩托,要不要报警?
答:他可能就是符合豁免的人,旁人看不出来。真有危险驾驶,打当地警察的非紧急电话;有人受伤、情况危急,打 911。
问:豁免以后,被警察拦下怎么办?
答:照实说明情况,配合检查。警察在路边怎么核实,条文没写,本篇没核到。
本篇主要官方入口
全文用到的网址都在这里,按机构分成七组;各节末尾也列了和那一节有关的几个。BC 法律网站(BC Laws)、ICBC、BC 省政府,阿尔伯塔、萨斯喀彻温、曼尼托巴、魁北克、新不伦瑞克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、新斯科舍各省政府和法律网站,加拿大司法部法规网站,安大略人权委员会,华盛顿州议会的法律网站,Cochrane 和锡克联盟的网页,2026 年 11 月 4 日(太平洋时间)都打开读过。安大略《安全头盔条例》的网页靠脚本显示正文,读的是安大略法律网站 e-Laws 提供的同一份条例文本;新斯科舍《道路使用条例》只有 PDF,读的是 PDF 里的第 114 至 117 条。「找律师」一组是 BC 律师公会的两页。最后一组「研究和信仰团体」不是政府来源,只用来说明安全数据和锡克教的信仰背景。这几处这次没核到,文中照实写了:Dhillon 案、Badesha 案的判决原文(判决库 CanLII 拒绝访问,用的是安大略人权委员会的综述);阿尔伯塔法规的条号;萨斯喀彻温《车辆设备条例》的原文(PDF,没读);爱德华王子岛、育空、西北地区、努纳武特的原文;魁北克、新不伦瑞克、纽芬兰有没有别的规例另开例外;BC 警察在路边怎么核实豁免;按豁免不戴头盔会不会影响 ICBC 理赔;各市对不带电的滑板车、滑板有没有头盔规定。